商标法实施细则废除了吗(商标法实施细则条例)

#江歌母亲申请江歌关联商标被驳回#

申请江歌网名的商标可以认为是出于防止已故亲人的名誉被侵犯而进行的防御性注册。但其他含义“江歌”字样的申请则恐有消费已故亲人的嫌疑。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禁止将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倘若真有居心不良者将含有“江歌”名字作为商标注册,这一注册行为既会伤害家属,也会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属于禁止被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江女士可以向商标审核机关提起异议。商标审核机关在审核时也应该驳回此类申请。无须江女士自己防御性注册画蛇添足。

另一方面,“江歌妈”这个商标,利用已故女儿的流量宣传自己的目的可以说是图穷匕见了。怎么看也不是一位母亲该做的事情。于情于理,不让这些含有“江歌”名字的商标通过注册似乎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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