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虚假宣传诉讼(关于开发商虚假宣传投诉怎么写)

近日“济南中院“”公众号发布经典案例:开发商宣传的“千亩大盘”等与实际不符被购房者起诉!济南中院作出判决……

我说一下大致案情:

1、甲房地产公司在销售宣传中,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公司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买房人赵某主张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导致其以明显偏高的房价与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造成了赵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退还房屋差价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3、最终法院判定: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涉案房屋总价款1.5%的赔偿额。

ps:虚假宣传内容主要为千亩大盘、M5轻轨、三甲医院……?

案件没有说明具体开发商是哪一家,但根据关键字搜索,2020年10月10日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绿地国际城有过相关内容处罚,当时被罚款200万,与案件提到的项目比较相符。

开发商虚假宣传诉讼(关于开发商虚假宣传投诉怎么写)

这次买房人起诉开发商虚假宣传要求退还房屋差价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最终法院关于损失数额的确定问题,购房人申请对涉案房屋在签订合同时排除虚假宣传后的实际价值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的分析说明中虽认为现状下无法就三项虚假宣传对涉案房屋价格的影响出具明确金额,但亦明确认可“三甲医院”及轻轨对楼盘价格存在一定影响,在鉴定机构无法出具明确意见的情况下,宜由法院自由裁量确定损失数额。综合考量涉案商品房项目所在位置、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虚假宣传对房价的影响、所在区域整体房屋价格的走势等因素,兼顾法治营商环境等情况,酌定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涉案房屋总价款1.5%的赔偿额。当时买房人房屋总价款为1697800元,所以最终获赔25467元。

一般起诉开发商虚假宣传证据很难认定,因为开发商为了规避风险宣传资料会加很多免责的小字,“资料仅要约邀请,最终以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而合同又说是标准模板,不能把那些承诺写进合同,最终买房人发现问题也只能集中去售楼处拉着条幅讨要说法,走法律程序难之又难。而且此类判决影响范围太大,万一判开发商虚假宣传存在过错,被判赔偿,是不是这个项目的所有买房人都能起诉并获赔。

开发商虚假宣传诉讼(关于开发商虚假宣传投诉怎么写)

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可查到涉及绿地国际城此前3起案例判决书,内容诉求都与上面那起案例相似,但这3起案例都是买房人原告败诉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胜诉的这起案例网上还查不到完整判决书,不知道有了这起胜诉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参考,以后起诉开发商虚假宣传胜率会不会大些,毕竟有合法渠道大家也不愿意去维权解决。

解决这类问题不能靠维权与起诉,还是要前期加强开发商宣传约束力度,对于违规宣传加大处罚;不然最后受伤的还是买房人。

这类的维权可以参考股市经验,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因为披露虚假信息被证监会处罚后,在处罚公布前购买这个公司股票的股民可以 以此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处罚公布后股票会连续下跌);这时会有专门的律师团队接手此类案件诉讼,符合条件的股民只需联系登记即可,这类案件一般不用付律师费,律师团队会征集大量受损股民集体起诉,获赔后再收取一定比例律师费,不获赔不收费。

如果买房人遇到开发商虚假宣传遭受损失也能类似操作,就会比较省心,比拉条幅维权也要体面一些。

可以把这篇文章转给你正在维权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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