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银行卡用于过账,薪酬日结,工作4至5小时即可领薪1000至1200元……”
近日,在某招聘微信群内,
这样一条消息吸引了
一些求职者的关注。
然而,就是这条明显
存在“高风险”的招聘信息,
竟牵出了“驱车流动”作案,
以及专门从事帮助犯罪分子
转移涉案资金的犯罪团伙。
参与了招聘的求职者们
也没想到,
自己参与的所谓高回报的兼职,
则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10月26日晚7点多,
静安警方在松江一路口实施抓捕,
当场抓获以周某、周某威为首
的犯罪团伙成员4人,
现场查获POS机、银行卡若干。
原来,今年10月,石门二路派出所接举报,有一伙人专门在网上招聘“卡农”,即给犯罪分子提供大量资金流转用的银行卡的犯罪分子。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该团伙的作案轨迹研判分析,专案组以此为突破口,对曾发生在辖区街面上的几起大额资金转移地点进行研判。
静安公安分局石门二路派出所
民警尤世佳介绍:
“根据研判,初步断定团伙是在本市静安区、松江区轿车上进行涉案资金流转的,他们没有固定的犯罪窝点,所以我们民警针对街面上大的资金流转地,进行了巡逻布控研判,发现一辆车牌为浙H的白色轿车作为他们的移动窝点,而且这辆车是随走随停,没有一个固定的地点。这对我们警方后期布控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通过专案组视频监控、巡查布控,最后是在松江区设卡巡逻抓捕了四名犯罪嫌疑人。”
到案后,周某交代,9月底伙同老乡周某威,驱车从外地来上海寻找“卡农”。通过微信群发“招聘消息”找到合适“卡农”街头会面。之后刷卡、走流水、提成全程在车上“移动式”进行。有正规工作的嫌疑人李某,正是被这一团伙通过微信群招募的“卡农”,没想到因为兼职触犯了刑法。
嫌疑人李某在接受审讯时说:“见面的3个人并不认识,当时坐在车里面,心里也有点害怕。检查了我们的银行卡和个人信息后进行了转账。当时我是不知道转了多少的,后来他说是15万7千元。转账1万元给70元的提成,加上路费一共给了我1200元。”
民警尤世佳表示,
这四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从10月起已经累计转账20多笔,
涉案资金已经高达600余万元。
“这四个人都涉及违法犯罪。警方在这边再次提醒市民,不要轻易地将自己电话卡、银行卡转交给他人,特别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交他人经手并进行大额资金的流转,此行为可能涉及违法犯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
周某、周某威、马某3人,
以及“卡农”李某,
均因涉嫌帮助
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被静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
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来源:上海静安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yiheng8.com/1926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