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晃的酒杯
绚烂的灯光
激情的音乐
迷离的眼神
……
一个个妙龄女孩穿梭其间
她们或打扮入时
或统一着装
往来于各个卡座、吧台之间
推销着各色酒水
每晚收入300-500元之间,陪着客人喝喝酒聊聊天就把钱赚了。入职门槛低、工作轻松、来钱又快,这样的工作吸引了一批刚进入社会的女青年甚至在校女学生,认为自己玩着就把钱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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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事儿没这么简单!
日前,由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江门市首宗组织未成年人在酒吧内进行有偿陪侍案一审宣判,依法判处组织者叶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为什么要严厉制止这种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酒行为?当小编在网上输入女性、酒吧、酒水宝贝等关键词,跳出来的新闻让人不忍直视。
有深夜醉酒被侵害的
有醉酒后丑态百出的,等自己酒醒后看到这些场面大概要社死几百回了……
甚至涉及到刑事责任的
姑娘,你以为你只是利用课余时间去卖点酒挣点零花钱,但背后的风险有多大你可曾想过?
经查明,叶某等人充当中介通过微信群招募一群年轻女性到江门市各个酒吧进行有偿陪酒服务,俗称“酒水宝贝”。这帮女孩子大多为00后,甚至还有一部分未成年人。她们通过陪客人喝酒、玩骰子等方式推销酒水并获得提成。“酒水宝贝”们辗转于各个吧台之间,从晚上10点“工作”到凌晨3、4点,夜深人静时才能陆陆续续下班休息。作息时间紊乱不说,酒吧的复杂环境、形形色色的人员出入其中,也难免因饮酒发生冲突和恶性事件,这群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与酒吧、中介之间没有任何合法正规的合同约定,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其他利益更是难以得到保障。
而所谓的工作时间自由也并没有那么简单。经调查发现,部分中介为了确保自己招募的团队人员稳定,就通过向团队里的未成年女孩子们放高利贷,后用工资抵扣借款的形式迫使她们频繁地到酒吧推销酒水,而挣来的钱一大半都给了中介!有女孩也表示“就算生理期不舒服也不得不上班”。
这个工作还是你所想像的那么轻松自由吗?
而且,未成年人进入酒吧是法律严令禁止的!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组织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从事有偿陪侍的行为不仅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更重要的是剥夺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和健康权。
检察机关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容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规定: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请谨记:
挣钱的道路千万条,
依法依规第一条!
请谨记:挣钱的道路千万条,依法依规第一条!
文字:王丹
编辑:简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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