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怎么私密回复消息,微信朋友圈怎么私密点赞?

本报讯 (通讯员 胡明冬 记者 郭剑烽)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被执行人因侵犯他人名誉权被判朋友圈发布道歉声明三天,执行时却偷偷将朋友圈设为“私密”状态企图蒙混过关,法院依法处以罚款并责令继续发布道歉声明至期限届满。

事情还要从2018年说起。全阿姨是杨先生的“红娘”,住在同一小区,双方往来密切。可当年11月两人发生矛盾冲突后,全阿姨为泄愤在微信公众号和朋友圈等发文,侵害了杨先生的名誉权。

2019年4月,杨先生将全阿姨告上法院,要求删文、道歉并赔偿。经审理,2020年1月宝山法院判决支持杨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全阿姨未履行道歉义务,杨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1月,宝山法院受理后与被执行人全阿姨取得联系。经协调,申请人杨先生同意全阿姨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公开道歉声明并持续三天。全阿姨当庭在朋友圈发布道歉声明。三天展示期届满,全阿姨到庭再次向执行干警展示了自己在朋友圈的道歉声明,不料遭杨先生质疑:“虽然她把我的微信好友删除了,但我通过我们共同的微信好友一直关注她微信朋友圈状态。中途她已把这条朋友圈设成私密状态,之后我们其他人都无法看到这条朋友圈状态。”

一开始,全阿姨还以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为由拒绝承认。但经杨先生朋友圈多人、多个时间截图并出示视频证据后,她开始支支吾吾、神色极其不自然。经执行干警当庭教育,全阿姨不得不承认她先是把杨先生以及所有自认为可能会向申请人“告密”的微信好友删除,随后利用微信朋友圈可在“私密”“公开”状态间任意切换的发布功能,将道歉声明设为私密,将道歉声明的影响力和传播效果降到最低。当庭验证时,她又重新将道歉声明设为公开。若不是杨先生在他人帮助下及时保留证据,揭穿真相,全的操作估计还真能蒙混过关。执行干警对全阿姨的不当行为进行了口头警告,并依法对她处以500元罚款,同时责令她继续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道歉声明至规定期限届满。

为了监督判决执行情况,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共同指定一人添加全阿姨为好友,全程监督全阿姨是否依法履行了法院的判决。三天期满,全阿姨在第三人监督下履行完毕法院判决,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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