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是大家一直所痛恨的一个现象。
在以前的电视机时代,每当看到电视剧精彩处,就会跳出一段不合时宜的广告,让大家非常扫兴。
如今互联网时代则更为泛滥,手机和电脑上的各种开屏广告和贴片广告,简直无孔不入。
但话说回来,作为商业的一部分,人类社会的运转又离不开广告。
毕竟,很多厂商和平台都是靠着广告才生存下来,继而才能为用户提供服务的。

既然离不开,那就只能寄托于平台和广告商能够将广告做得良心一点,大家能和谐共存。
但资本都是逐利的,像手机 App 上的弹窗广告为了提升点击率,一直变着法地缠着用户,甚至里面藏有不少陷阱。
比如一些广告伪装成 App 本身或系统弹窗,诱导用户点击。

再比如随便一点,就下载莫名其妙的 App,停都停不下来。
还有所谓的「跳转」按钮,实际上用户不管点击任何地方,都会进行广告跳转。
去年,工信部就针对 App 弹窗骚扰用户的问题,进行了一波整治,效果还算不错。

不过让人没想到的是,在整改之后,App 开屏广告却「秽土转生」,迎来了升级版。
部分企业的广告,变成了「摇一摇」直接跳转链接。
对此,果同学可是深有体验,一打开微博轻享版稍微一动,就会自动跳转到某些游戏微信小程序。
一个广告,直接影响了微博和微信两个 App 的体验。

在上个月的双十一期间,这种现象则更为疯狂,手机几乎被摇一摇开屏广告所霸屏。
很多网友抱怨,在双十一期间内打开某个购物软件的频率,可能比一整年都要多。
要说以前的广告是误触,现在只要一看见广告,连动都不敢动了。
这种摇一摇就跳转广告的功能,可以说比过去「关不掉」的问题更为严重。

指望广告商自觉是没用了,这不,国家出手了。
12 月 2 日,中国信通院官方发文称,App「摇一摇」开屏信息弹窗跳转相关标准已正式实施。
在信通院的指导下,华为、OPPO、小米、vivo、阿里等联合参与制定了《APP 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第 7 部分:欺骗误导强迫行为》。

文件规定要求企业不误导、不强迫跳转。
而且针对「摇一摇」的设备跳转,在加速度、转动角度以及时间等参数上,都有了明确要求。
文件指出,「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应不小于 15m/s2,转动角度不小于 35°,操作时间不少于 3s。
确保用户在走路、乘车、拿起或放下手机等环境下,不会出现误导和强迫跳转。

据介绍,下一步信通院还将联合产业各方,推动优化「摇一摇」窗口参数设置,维护用户权益。
事实上,相比于此前的广告问题,摇一摇广告整治的难题,正是在于其广告机制不同。
此前的广告都是明面上的,但摇一摇广告利用的却是陀螺仪、加速器等手机传感器实现的。
但无论是 iOS 还是安卓,对于 App 访问陀螺仪和加速器,都没有做出严格的规定。

因此,与相机、通讯录权限不同,陀螺仪和加速器的权限并未被列在 App 的管理权限中。
也就是说,App 利用陀螺仪和加速器时,并不需要用户的授权,这才导致摇一摇广告泛滥。
如今,随着相关法律越来越规范,相信这种现象很快就会迎来转变。
希望相关厂商不要再整这种幺蛾子了,这种广告真的很让人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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