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共68条,对于招标领域的根本大法,已经精简到了极致。但越是精简,对于新手来说就会不易学懂、弄通、做实。在这些法条中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项目必须招标?为了方便初入招标领域的朋友快速判断,本文将创新地提出以程序员的思路进行判断。
以下判断流程中,如果回答是,则转下一条,如果一问为否,则可不必招标;如果二、三问都为否则可不必招标。本文不考虑抗险救灾或者以工代赈等特殊情况,只考虑一般情况。
招投标法中将必须招标的项目统称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至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作者将在其后进行解读,否则放到一起非常容易混乱。从逻辑上也能解释通,好比叫王小明的人,必须首先姓王。第一个判断逻辑,先判断是否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一、是否为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
建议大家不要纠结以上三个的分类逻辑,确实会有重叠,权当充分必要条件去理解。
招投标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例如:一个物业管理项目在该法中不要求必须招标。
在政府采购里面,物业管理作为服务类,也是要采用招标方式的。
二、是否为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判断是否属于,只要符合下面一个条件,即为是。此类项目具有投资大、环境影响大、关系国计民生等特点,笔者总结顺口溜为“能交水电费”。能:能源类,交:交通类,水:水利防洪类,电:电信、通信类,费:投资额度符合400、200、100的标准条件。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 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3、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5、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三、项目资金是否特殊?
1、是否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
预算资金即纳入政府预算的资金,通俗讲就是国家财政的钱。例如:与外商合资一个投资额总共为1个亿人民币非基础设施类项目,当地政府出资只有达到1000万元,该项目才必须招标,否则采购人可自由选择模式。
2、是否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
实践中碰到一些合资企业面对项目招标时,会产生我有外资,我可以自由选择的误解。这个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切实区分你在项目投资中,究竟是国有资金控股还是外资控股,并且对于项目实际由国资方面支配与管辖,即使国有资金不超过50%,你也必须招标,否则就有打着合资幌子的嫌疑。
3、是否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
这条专门考虑的是资金来源为特定机构,其实就是要规范管理,将来好对这些特定机构有个交代。
四、合同估算价是否达到标准?
以下四条,哪条选择是,哪条对应项目招标,不影响其他项目,这其实为16号令和原计委3号令的最大区别。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注:划分施工标段时,各标段都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或者是合理按照国家施工资质分类,这样不容易被怀疑拆分项目,但注意对建筑类和市政类资质比较普遍,很多企业两项资质都能到到一级,如果分开又达不到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限额,也是有拆分嫌疑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注:此类也要尽可能打包,比如将高压电气柜和低压电气柜分开采购就不太合理,除非用量非常大,一家的生产能力难以保证。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对于一些特殊专业,例如核工业,可以分开招标或委托。
4、同一项目中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是否各自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
现在很多企业将建筑和装修分开招标,其实严格来说是由问题的,毕竟装饰装修的资质包含在建筑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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